直到自己结婚后有了孩子,才慢慢从那件阴影中走出来。
以前两人在一起时,因为年纪差了几岁,他一直当她妹妹一样,平时让她宠她。
如果她不高兴了,呛自己几句,他也不在意。
这么多年过去,再次被她抢白,钟修贤有种重新回到过去的错觉,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
“对了,当初我们在虞城拍的那张合照,你还保存着吗?”钟修贤又问道。
那时候拍张照片不容易,有一次上街办事,路过一家照相馆,在董洁的提议下,大家拍了一张合照。
“早丢了。”叶知书恨恨地说道。
当年怀孕被父亲赶出家门后,身上最重要的财富,就是那张她一直随身珍藏的照片。
可是流浪到虞城后,走投无路之下,他绝望地准备跳河,先掏出那张照片,把它撕得粉碎。
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跟钟修贤的感情就是个笑话,这一刻她才彻底断了念想。
被干妈救了之后,又在她的劝说之下嫁给郑建国,安心做起郑太太。
“我还保存着呢?”钟修贤没注意叶知书的痛恨,从裤袋里掏出钱包,从夹层里拿出一张颜色已泛黄的照片。
照片里,五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对着镜头微微笑着,正是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纪。
叶知书慢慢地接过,望着照片里依然年轻的钟修贤和自己,忍不住眼眶一红。
那时她有多爱钟修贤,才会狠得下心,丢开面子,主动去找钟修贤,跟他做出那么不要脸的事?
到了钟修贤家门口后,她醉得不省人事,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他的床上,身上什么都没穿,提醒两人的关系已发生了变化。
可惜当时他不在身边,后来也消失无影踪。
“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叶知书抹了一把脸,把照片还给他,不让自己沉溺于过去的回忆里。
她怕自己越想那段岁月,就会越恨钟修贤,从而做出后悔终身的事情。
还不如像现在一样,两人像二十年没见的老朋友一样,聚一聚聊一聊就行,至于以前发生的事,就当做是春梦一场吧!
虽然对钟修贤没好感,但是农村都好客,叶纤红还是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招待他。
“小红的手艺不错,都抵得上饭店的师傅了。”钟修贤没有拘束,大大方方地夹菜来吃,还边吃边夸叶纤红的厨艺,让叶知书有些得意。
“这辈子我最得意的事,就是有小红这样一个女儿。”叶知书骄傲地说道。
活得三十九岁,除了小时候,还有一些开心事之外,成年后叶知书过得一直不如意。
尽管如此,如果叫她重新选择人生,她估计还是会选择这一条路。
她一向觉得,这辈子有小红这样一个女儿,就算吃再多苦,也值了。
“妈,你这话太偏心了。”叶纤红纠正她。“你应该这样说,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有两件,第一件是嫁给了好男人,第二件才是生了一对好儿女。”
“不要脸,哪有你这样自吹自擂的。”叶知书笑骂了一句。
想到女儿说的有理,尽管当初嫁给郑建国时,并不爱他,只是需要一个安稳过日子的窝。
但是天长日久下来,她真心觉得自己能嫁给这个男子,是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拿出筷子,夹了一片老公最爱吃的五花肉到他的碗里。
郑建国见老婆当着外人的面,给自己夹菜,黝黑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随手夹了一只椒盐河虾到老婆的碗里。
“爸,妈,你们别秀恩爱了。”叶纤红故意装出受不了地叫了一句。
心里未尝没有让钟修贤知难而退的意思。
希望他看在自己一家人这么团结和美的份上,别来打扰他们现在的生活了。
钟修贤没有出声,只是笑了笑。
见他们一家过得这么和睦温情,来这边一个多星期了,他也有些想念远在深圳的老婆和子女。
“对了,小红,我下周要回家一趟,有什么想要我给你带的吗?”钟修贤好心地问道。
这时候国内商品还比较匮乏,不管服装还是食物,都没有香港的漂亮和美味,很多人都以能穿上香港的衣服为荣。
“不用了。”叶纤红摇摇头。“我想要什么?都买得到。”
“那随你。”钟修贤只是客气一下,不会硬逼着她要东西,见她拒绝,也没有意。
“安安你呢?”见男孩子一直朝自己这边问,以为他有想要的东西。
“不要。”安安跟父亲一样,把这个男人当成了破坏自己家庭最大的敌人,怎么会要他的东西?“我想要什么东西,姐姐和姐夫会给我买的。”
他故意强调姐夫,就是想让钟修贤知道,你是香港人没什么了不起,我姐夫可是京城人,家里还有人是当大官的呢?
“啊?小红已有对象了?”听安安这样说,钟修贤倒是惊讶了一下。
“嗯。”叶知书回答道。“两人的关系差不多定了,等年纪到了,就准备结婚。”
“哦。”钟修贤有些异样地问道:“是哪个小伙子这么好福气,能娶到小红这样漂亮又能干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