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在美国(1 / 2)

民国大文豪 薪越 1287 字 7天前

徐至摩对林徽茵念念不忘,这根本瞒不过人。

他已经和陆小蔓结婚,林徽茵和梁思城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两人似乎没有见面的必要,不过徐至摩还是坚持前往美国。

他似乎较为理智,没有死缠烂打的意思,只是想去见一见林徽茵,就好像是拜访好久没见的老朋友一样。

别人信不信他不知道,反正他自己信了。

林子轩不想拆穿徐至摩,这么多年过去,他明白徐至摩在感情方面永远成熟不起来。

年轻的时候允许冲动犯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谁没有青春懵懂的岁月呢,可一旦成家立业,就要负担起责任来。

这就是林子轩的人生观。

六月底,他们来到了纽约,这座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大都市。

八年前,他们在这里读书生活,住在同一间公寓里,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

那时候的徐至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喜好追求真理,探讨哲学,而林子轩是一个享乐主义者,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直到那一晚,徐至摩追寻哲学家罗素的脚步前往英国求学。

几位在哥伦比亚大学相熟的中国留学生给徐至摩送行,大家在中国城喝了不少白酒,谈论了人生和理想,把徐至摩送上邮轮,然后各自返回住处。

林子轩迷迷糊糊的回到公寓,醉倒在床上。

历史在这里发生了改变。

林子轩回想着多年前那个穿越过来的清晨,有一种恍然若梦的感觉。

此时此刻,他们早已经不是大学的普通学生,而是中国文坛的领袖人物。

在徐至摩的提议下,两人在安排好住处后,来到曾经住过的公寓,这间公寓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租金不菲,如今住的是两位美国青年。

他们又到周围逛了逛,谈论着这些年的变化,回忆那段一去不返的青春年华。

故地重游,感慨万千。

林子轩在世界文坛掀起的舆论风暴让美国媒体趋之若鹜,除了《时代周刊》的邀请,还有多家主流媒体争相报道。

这主要是因为林子轩将成为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入围者。

也可能在几年后成为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这才是美国媒体宣传的噱头。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美国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是美国人的遗憾。

林子轩写了不少以美国为背景的小说,如果他能因此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美国媒体也可以自我陶醉一番,因为林子轩有美国的教育背景。

唯一让他们郁闷是,林子轩在美国学习的是经济学,而不是文学专业。

这的确是很尴尬的事情,这说明林子轩的文学天赋是来自中国文化的熏陶。

有记者神通广大,在哥伦比亚大学找到了林子轩当年的毕业论文,就是那篇认为美国在十年内将会发生经济危机的论文。

这篇论文写于1920年,七年过去了,美国经济还在快速的发展之中。

林子轩在论文中提到的导致经济危机出现的因素的确出现了某种迹象,但就算是最悲观的经济学家也不会认同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