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否定(1 / 2)

永历四年 张维卿 1751 字 4天前

果然是宣诏。

从上次在天台山上鲁监国派出使者通过封赏在嘉奖陈文取得四明山殿后战大捷,保全四明山南下百姓的功劳,同时也确定了其遵奉监国鲁王为皇明正统。

不到一年的时间,舟山明军在根据地陷落后被迫南下福建,四明山残余的明军武装也再度遭到了打击,就连天台山众将也损失惨重。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陈文以孤师光复金华府,击溃了清军的大规模围剿,确实称得上是极为难得的了。

但是随着王江的被俘,鲁监国朝廷在得到消息后势必会派人前来将这支武装掌握在手中,以便于提升自身的总体实力。

宣诏的内容不出意外应该还是封赏的事情,虽说对陈文来说,官职、爵位之类的名义暂时已经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既然巴巴的送来了,那么若是连接都不肯接的话,显然便是要和鲁监国朝廷决裂的意思,对于他麾下这支明军集团的内部团结势必会造成不小的不良影响。

香案已经摆好,陈文率领麾下众将拜于圣旨所代表着的皇权面前,聆听由充当天使的曹从龙诵读的来自监国鲁王的旨意。

“监国鲁王敕谕:镇守大兰山总兵官,便宜行事,挂征虏将军印,左军都督府左都督,世袭浙江都指挥使陈文。”

“孤以南岳之宠,首重桓圭;赐命之蕃,特崇璜玉……兹复抗旌薄伐,誓复浙江,将勒石于燕然,欲标名于麟阁。”

“……兹特颁敕:晋卿以镇守浙西、浙南军务总兵官,便宜行事,挂征虏将军印,左军都督府左都督,太子少保,临海伯。特遣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曹从龙星赍于金华,明孤眷倚之意……惟卿勉图。钦哉,特敕。监国鲁六年腊月。”

圣旨诵读完毕,陈文麾下的众将尚且拜伏于地,却尽皆喜形于色,甚至是兴奋不已。

临海伯,他们的主帅终于获得了大明王朝的爵位,虽说眼下明廷滥爵现象严重,但是爵位就是爵位,从今天起他们的主帅便是朝廷的勋贵,不再仅仅是单纯的武将了。而今天陈文能够得到爵位,也意味着他们迟早也能有这一天,难道这还不应该感到兴奋吗?

可是当陈文听完这篇圣旨,却全无麾下众将的喜悦,有的却只是如坠冰窖的惶恐,和随之而来的愤怒。

圣旨中,挂印将军与都督府职皆没有变化,这是应有之意,太子少保乃是荣衔,没有太实际的效用,其中的猫腻在于“镇守浙西、浙南军务总兵官”和“临海伯”上面。

从地理上来说,浙西指的是浙江西部的金华、衢州、严州这三个府,而浙南则是处州、温州和台州这三府。但是在文化上的浙西则是浙江的杭嘉湖以及南直隶的一部分,而浙江其他的地区,包括绍兴、宁波、台州、温州、处州、金华、衢州和严州这个八个府则属于浙东,以钱塘江分界。

鲁监国的诏书中写明是镇守浙西和浙南,自然是地理上的称谓。一眼看来或许没什么不正常的,因为陈文现在占据的地盘中金华府属于浙西,而处州府的缙云县则属于浙南。

但是眼下整个浙江只剩下他这一支成建制的明军,一个提督浙江军务的名义乃是再正常不过的,就算过于夸张了,提督“文化上的浙东”军务也完全可以的,为何偏偏不厌其烦的申明是“镇守”“浙西、浙南军务总兵官”呢?

而所谓临海伯,按照南明的封爵习惯,一般分为几种,以监国鲁王册封的侯爵和伯爵为例,首先便是勇号,如平夷侯周鹤芝、荡胡侯阮进、刘翼明的老上司威夷侯刘穆则属于这一类;第二种则类似于上一种,只是改以方向为名,如定西侯张名振、平西伯王朝先;而最后的一种则是以家乡、镇守地及其周边地区命名,如新昌伯俞国望、长兴伯吴易便属于此类。

可是陈文的这个临海伯却并不在这三种之中,于前两种完全不沾边,而若是按照最后一种去归类的话,临海乃是台州的府治,而陈文现在的占领区则在金华,这里面意味便不言自明了。

想不到鲁监国君臣连预付款的办法都能想出来,看来真是低估他们了!

其实若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可是当联想到曹从龙现在已是“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身份,已经顺理成章的代替王江成为他麾下这支明军的监军文官,而曹从龙带来的那柄尚方宝剑从理论上便是用来在适当的时候杀他的!

尚方宝剑,陈文并非没有,而且他若是接了旨便是勋贵,并非普通的武将,在地位上要略高于普通文官一筹。

只是明朝自中后期以来便是以文驭武,到了崇祯朝袁崇焕更是开了矫旨擅斩节帅的恶例。眼下虽说是军方的势力更强,但是陈文总不能每天贴身带着尚方宝剑等着和曹从龙对砍吧。而最可怕的还是,曹从龙乃是文官监军,他手里除了确认其监军权力的诏书外,也一定有一份用来杀陈文的圣旨,就像王江当初监军四明、天台诸军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