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2)

重生九二好生活 向晚葵 2077 字 16小时前

他上班的那个私人老板,有一次把他叫到家里,要他帮忙搬东西。他当时觉得老板家真是漂亮,家电又多,是他见过最好的房子了。

没想到女儿住的地方,一点也不比那个地方差。

两人走动的声音惊动了郑兴安,他揉揉眼睛爬起来,推开门看到父亲,叫了一声。

郑建国看到儿子睡觉的地方,里面居然也有吊扇、彩电。又看看旁边那个关着的房间,应该是女儿睡的,这房子有客厅,还有两个卧室,真的不小了。

“爸,你坐吧,我给你倒杯水。”叶纤红知道爸爸过惯了苦日子,未必会接受自己这样浪费钱财租房子,心里有些不安。

“姐。”郑兴安却不管这些,他跟在叶纤红后头,兴奋地嚷道。“那张床实在太舒服了,我躺着都不想起来——”

“那你今天就躺一天吧,哪儿也别去了——”叶纤红笑着调侃他。

睡久了硬板床,突然睡席梦思,那种舒服,换谁都兴奋,难怪弟弟激动成这样。

对她来说,还有什么比弟弟高兴更重要的事?

原本想着弟弟还要睡觉,就让爸爸睡自己的床。现在弟弟起来了,爸爸又死活不去女儿的房间睡觉,叶纤红也不勉强。

等爸爸睡下,叶纤红要回医院陪妈妈,就问弟弟是在家做作业,还是跟她去医院做。

郑兴安现在最想跟在姐姐身边,所以提出去医院,叶纤红答应了。

穿着新衣新裤去医院,郑兴安感觉自己成了视线的焦点,经常有路人多看他几眼,让他又害羞又得意。

到了医院,叶妈妈看到儿子身上的衣服,知道是女儿买的,又是一顿埋怨。

姐弟俩也不在意,只是笑呵呵地听着。

中午时,爸爸也回来了,一家人吃过午饭,正想让叶纤红姐弟回家,不料小姑和叔叔一家来了。

原来是小姑的事情已有了结果,学校领导明确告诉她,这次转正有她一个名额。而堂/哥早上也接到个电话,说有新的工作安排下来,叫他明天去组织部办手续。

趁中午休息时间,小姑和叔叔一家约好,一起来医院探病了。

叶纤红见堂/哥提着的果篮,价值不菲,比小叔昨天借给自家的二十块钱都值钱了。虽然不齿他们现实,却不能翻脸,只能笑着收下来。

小婶见大哥大嫂没有怪罪的意思,就解释昨天的事。

说昨天家里真的没钱,所以才给了二十。刚才还专门去了一趟娘家,借了些钱过来,希望大哥大嫂不要责怪,说完,拿了二百块钱出来。

郑建国是厚道人,虽然心里不高兴,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把钱推回去,说已借到住院的钱,用不着了。

小叔是个聪明人,历来拿自己老婆做挡箭牌,见哥哥不像说假,就向老婆使个眼色,让她把钱收了起来。

他们今天这样做,不过是想着侄女有本事帮到儿子,以后肯定还有地方用得着她,所以想跟大哥一家搞好关系。既然他们有钱,又没有怪自己的意思,就顺手推舟,把钱省下来了。

这事他以为做得漂亮,其实连郑兴安都看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小姑毕竟是见过场面的人,没有说这种前倨后恭的话,只是称赞了叶纤红几句,说她有本事。

又夸郑兴安来了一趟城里,人变得帅气时尚了,哄得郑兴安心花怒放,不好意思再计较小姑和小叔他们先前的行为了。

第四十二章胡向阳的工作

等他们离开,郑建国叹了口气,对叶纤红说道:“既然他们这么不顾亲情,你以后也要多长个心眼。他们的事,你想帮就帮,不想帮别勉强自己,为这样的人闹心,不值得。”

家人这样的态度,说不失望肯定是假的。

可是农村人在一个村里生活,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可能真的绝了亲情。不像城里人,关系不好了,门一关就各管自家的事。

女儿不同,将来肯定会在城市生活,即使嫁人,也会首先考虑城里人。

他这样说,只是提醒一下女儿,希望她别因为父母的原因,委屈了自己。

“爸,你放心吧!”叶纤红回答道很爽快。“我有数的。”

这些亲戚是什么嘴脸,还有谁比她更清楚?

她只怕爸妈耳根子太软,被他们灌几句迷汤,就要自己帮这帮那,那就麻烦了。

爸爸能说出这样的体已话,说明他其实很理智,分得清谁亲谁疏,这样一来就好办了。

下午爸爸继续陪在医院,叶纤红和弟弟先回家。

回到家里,叶纤红放下碗盘,叫弟弟继续做作业,自己先到电话机前看有没有来接来电。

没有。

叶纤红有些失望,只能怏怏来到厨房,清洗中午用过的碗盘。

以前在酒店上班,她担心时间不够,所以希望美容店那边的事情越少越好,现在空下来了,反倒想多接几个顾客,多赚些钱。

整理好厨房,叶纤红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自己拿了拖把把屋里拖了一遍。

忽然想起妈妈生病后,都没有进去空间看一看,也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变化。

最要紧的是,原先计划把里面的地开垦出来,种上蔬菜,自己一着急,竟然忘记了。

趁现在有时间,不如上一趟街,买些蔬菜瓜果的种子回来,如果有收获,以后就不必再买蔬菜瓜果了,也省点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