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2)

偶像 傅宝珍 3462 字 12小时前

汤奕可怏怏的眼波从桌上的餐点流转到身旁,瞧见周嘉树拿起一杯饮料,端详两眼,然后吸上一口,瞬间表情就拧巴起来,余光见她瞧着自己,就将饮料递上前,没有脱手,但帮她压住吸管,她只管低头吸一口,眉头也皱起。这杯饮料可以说是极具美国本地特色,甜得像是小时候吃的水果罐头里的糖水,不,比那个还要甜。

周嘉树放下饮料,顺便抽了张纸巾擦擦嘴巴,一边作势要起身,一边望着她说,“我有个东西……要问问你,你跟我来一下……”

汤奕可神情满是疑问,却仍是跟上他走进卧室。到了这里,看到床上散乱的衣物,床头柜上的烟灰缸,明显能感觉到周嘉树肯定不住这里。

待她走进来之后,他就将房门轻轻关上,不想惊动外面的人。

汤奕可来不及惊疑,只见他下巴朝一处扬了扬,她顺着望去,脸上就有些怔意,走近靠窗放置的小咖啡桌,才确定真有一盒生煎包,一碗酒酿圆子,不是为她准备的,又是为了谁呢?

这下可怎么办,她竟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周嘉树走到她的身边,见到她朝自己伸出正式的握手姿势,即使不明所以,也没有迟疑地,与她握上。

当初,汤奕可在剧组里,偷偷为余高幸藏下一份鸡腿饭的时候,余高幸是这么说的——以后你就是我亲妹妹!

此刻,汤奕可认真地对他说,“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弟弟。”

周嘉树笑了起来,但威胁着说,“你信不信我把这些都收走?”

他只是嘴上说说,她也就笑笑,坐下执起筷子,在半空中画出思考的圈,“我只吃一个……两个吧。”

周嘉树本意正是让她一饱口福,才叫阿全分这一份出来,他好藏进卧室。目下瞧她夹出一只圆润的生煎,小心地吹凉,眼睫毛的阴影轻柔地投下来,似乎不想被人打扰,他则坐在她的对面,看起手机。

汤奕可才将这一只还有些烫的生煎吃到一半,听见他说,“你上热搜了。”

她已张开嘴巴,但动作一顿,心说,不好!

再一想,她在‘不好’什么呢?

等到周嘉树弄明白她是因为什么上得热搜,语气恍然地说着,“哦,因为你的前男友?”

这件事情她没得解释,无从解释,只有郑重其事表明态度——她与方柏安早已是天涯陌路人。但此时,她不能这样表态。汤奕可低着眼睛,继续吃她的生煎,只应一声,“嗯。”

周嘉树锁了手机屏幕,两只胳膊环着,搁在桌面上,看了她一会儿,就说着,“唉,真想把这些都收走。”

汤奕可抬眼望着他。从她一双杏眼中,无法解读出她到底是懂得,还是不懂他的意思。然后,他温柔一笑,说,“开玩笑的,吃吧吃吧,你把这些都吃了。”

她严正地摇头,说着,“大晚上的……”

“这个吃了不会胖。”

“谁说的。”

“我说的。”

后来,离开了阿全的房间,汤奕可还没有想到,如何跟童童陈述她和周嘉树在卧室里做什么,甚至夸张的想着,也许说他们暗度陈仓,都要比偷吃生煎包好一点儿?

可是一走进电梯间,童童就说,“我知道你心里有数,还是想多嘴跟你唠叨一句,周嘉树和高幸哥定位不一样,而且他的粉丝,不比何劲博的粉丝那什么,可能更那什么,你们可以交朋友,但也不要走得太近,免得……我们法务部的同事太忙。”

汤奕可再度清醒过来,想着,果然还是暗度陈仓,会让问题更严峻。

大概因为那一碗酒酿圆子,汤奕可睡了个好觉,翌日的拍摄从下午开始,小梦也跟到了片场,拿水撑伞,无微不至。

汤奕可真以为自己要将一套衣服穿到底,也就是穿到杀青,直到今天上午管理服装道具的工作人员送来的,又是崭新的衣服,唯有款式不变。于是,她穿着这一套属于这个角色的服装,在将要进行拍摄的公园里,挥舞着胳膊,妄图沾染一点大自然的气息,让它不那么崭新。

一旁的顾导说,“你可以到草地上滚两圈。”

她才不上当,“那不用,又不是演拾荒者。”

顾导笑笑,拎起他的大喇叭喊着,“来,准备了!”

汤奕可走到她的定点,等着那个长相清隽的年轻人走过来,质问着她,“为什么要骗我?”

她回答不了,竟是转身走了。

他跟上她的脚步,迫切地说着,“我去过你说的家找你,可你根本不住在那儿,没有人认识你……”

她不领会他的心慌,除了拂开被风吹到脸上的发丝,就不再把手从外套的口袋里拿出来,却轻易拿捏住对方的心。

他拉住她的胳膊,让他们站在原地。

她眉头微拢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手来,展示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已经结婚了。”

她的眼底是那么悄然寂静,隐隐之中,带着一点悲悯,她同情他,也同情他们的遭遇。

他不知所措,松开了她,绝望之前,他试图挣扎着找到破绽,但声音全然是无力的,“你看起来很年轻。”

她无奈的牵动嘴角,“可我已经二十六岁了。”

他良久不语,尝试着让自己向现实妥协,“至少……”他低下了头,从裤兜里找出一张折叠着的东西,握住她的手腕,塞进她的手中,深深望她一眼,“至少,听一次我的音乐会。”

她望着他离开,再落下眼帘来,摊开掌心,展开这一张折叠过多次的海报。

第36章

顾顺林导演的微电影作品在开机前还没有定下名字,拍摄过几组镜头之后,他自己琢磨了一下,决定叫她《梦蝶》。

梦蝶,梦蝶,他把这个名字放在唇舌间无声地念了两遍,觉得有点俗气,但搭上纽约这个洋气的背景,居然又有点中西风格对撞的意境了。

每天拍摄结束,他回到酒店都要坐下来,点上一支烟,翻开场记的手札,比照着剧本,从头捋一遍这个故事——

周嘉树饰演的男主角是公认的天才大提琴演奏家,但他在乐团的生活,却不是如鱼得水的。天才,意味着他天生在艺术水平上,高于其他勤勤恳恳学习的人,拥有了光环的同时,必然要受人妒忌,遭人非议。但他不在意这些,因为他们不会把妒忌摆在明面上,对待他总是客客气气的,他甚至很满意现状,感受不到所谓的精神排挤,更不会产生怯懦、焦虑和自卑等等的情绪。这大概是多数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心理上的不同。

他的外形气质极佳,演奏大提琴的时候,整个人更是镀上光芒,因此吸引到非常之多的亚洲女性乐迷,她们前赴后继,有些不惜远渡重洋,只为听一场他的演奏会,给他带来了超出古典音乐圈子之外的名气,也带来了麻烦。她们如同追逐偶像般追逐他,调查他的过往,探究他如今的生活,在演奏会结束之后,突然来到他的身边,嘘寒问暖,炫耀似的说着不知何处打探来的他的近况,他极度反感这样的时刻,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动物园里的生灵,然而,这并不是最令他忧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