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子产之政(1 / 2)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562 字 13小时前

见邓飞推辞,赵无恤微微一拜道:“先生何出此言,吾闻鲁国三卿之孟僖子逝世前,曾令二子师事下士孔丘,此事传为美谈,无恤愿效仿之。吾又闻孔丘有言,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无论贵贱身份,一日为师则终身为师,先生精于律令法规,足以教我。何况,无恤在下宫中的六艺师、傅,也是士,请不要再推脱。”

从知识的掌握上就可以看出,春秋后期,已经是公族落,士人起的时代了,无恤对一些不学无术,荒淫无道的贵族,是打心眼里看不起的。对日后社会中坚,撑起华夏文明轴心时代的士们,比如老聃、孔丘、邓飞等,倒是很有好感。

邓飞推脱不得,只得接受,对无恤不由得又高看了一眼。

离开课时间还早,无恤便和邓飞对案而坐,向他请教一些晋国的刑法问题。作为后世人,他对律法是比较关注的。因为从一个松散的宗法制家族,变成一个组织严密的律令制国家,这是赵鞅正在为之努力的目标,也是赵氏以后的必经之路。

闲谈间,无恤得知,邓飞的家族,来自遥远的南方,是蔓姓的邓国后人。邓国本是楚王之母舅,被外甥楚文王背信弃义偷袭灭亡后,邓国公族部分入楚为士,甚至出过一位司马。剩余部分则北上中原,居于郑国,曾担任过士师职位,协助子产铸刑书,所以对刑律很是精通。

邓飞在数年前以游士身份辗转来到了晋国,投身于籍秦家中,却没有做委质效忠的家臣,而是成了自由身的幕僚,平日的职责是庶子大夫的辅助和法律顾问。

说起律法,就聊到了第一位将成文法公开化的人,郑卿子产,邓飞对他推崇不已。

“郑子产名驷侨,郑国七穆之一,昔日子产铸刑书,公布于新郑,使国人皆能观看,知刑罪之缘由,那时飞尚在襁褓。”

赵无恤道:“然而无恤听闻,晋大夫叔向曾批评子产此举,其辩论孰对孰错,先生能否与我详细说说此事。”

邓飞自然知无不言,原来当得知子产铸刑书后,子产在晋国的好友,羊舌氏的叔向便痛心疾首地写信劝他,信中是这么说的:

开始我还对你寄予厚望,现在却全然绝望了。上古先王不制定刑法,这是害怕民众为此产生争夺之心,却无法防止犯罪。一旦让小民知道法律,他们就不再忌惮上位者,争斗之心就会因此而产生。他们将会弃礼而征于刑书,上面刻划的一字一句,都要争讼个明白,其结果就是乱狱滋丰,贿赂并行。

昔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这三刑兴起后,三代的结果如何?还不都很快就到末世了。所以你现在颁布刑书,纵使暂时徼幸成功,你的邦国也迟早会落入无法治理的境地。

叔向最后还有些生气地预言道:吾闻之,国将亡,必多制,说的就是眼下的事啊,郑国将要在你的执政下衰败了!

赵无恤听完后,摇了摇头说:“然而叔向追求的圣人之治不可能再现,礼治的时代已经结束,无恤料想,未来只有以刑律及法令治国,方有希望。叔向死后不久,他的家族就被扣上了作乱的帽子,很快衰亡破灭,反倒是子产治郑有了成效,使得郑一区区伯国,晋楚却不敢小觑。”

不过,叔向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大概是因为他在栾盈之乱中,因为弟弟羊舌虎是栾氏之党的缘故,被范氏下狱,差点身死牢狱。而他的另一个弟弟羊舌叔鱼,又身为刑狱之官,贪赃受贿,被人攻杀,还留下了“贪墨”这个恶名。所以,因为这两次经历,叔向才对刑法有种厌恶和不信任吧。

赵无恤还知道,子产之政,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既维护郑国公室的利益,又限制七穆等贵族的特权。他整顿田制,重新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将国野民众按什伍加以编制,对私田按地亩课税;作丘赋,依土地人口数量交纳军赋;铸刑书,修订并公布了成文法;实行卿大夫之子也必须学有所成,方可从政的用人制度。

殊为难得的是,这位改革家面对国人的不理解和诽谤,不毁乡校,容许国人在那里公开议政。要知道,他们唱的可是“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啊!

赵无恤铭心自问,自己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当成乡国人反对他推行代田法时,他的做法是,借用鬼神之言裹挟舆论。

邓飞侃侃而谈道:“然也,所以子产回复叔向的信中,只有一句话。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公孙侨并非圣贤,做不到您说的那种程度,无法考虑到世世代代的礼乐王治,我的使命,我的政令,就是来挽救当前时局的!我不能接受您的劝谏,仅能不忘你敦敦劝导的恩惠!

“妙极!”赵无恤忍不住出言赞叹,子产此言,太对他胃口了,这是两个现实主义者相隔两千年的惺惺相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