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探灵笔录 君不贱 3515 字 3天前

“容科……解剖室不让抽烟。”

“……”我一愣,才回过神嘴角叼着的烟,深吸一口转过头没好气地回答。“最后一只,再不抽就没机会了。”

鉴定科的解剖室用局里人的话说,阴气重的很,人在里面呆久了浑身都不自在,我倒是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工作一大半时间是在这里面渡过的。

我走到第三号解剖台,上面摆放着大小一致的尸块,旁边的水盆里泡着一大堆白色布料包裹的东西,碎尸就是从这些白色布料里发现的,陆陆续续地送到这里,由于时间过长,上面的干涸的血渍和布料粘连在一起。

我给楚天启安排的工作就是在这水盆中把尸块从白色布料中剥离出来,毕竟我已经过了那份满腔热情废寝忘食工作的岁月,好在楚天启心静,总是很仔细地剥离每一块尸块,有时候我在旁边看着都有些好奇,感觉他的认真就如同在剥离一块肉香扑鼻的粽子。

解剖台上是已经清理好的尸块,张松林的命案就是由这具无名女尸而发现的,第一次发现无名女尸是在四月七号,第一批白色布料包裹的尸块被发现,在清理出来后我着实惊讶了很久。

入行也有好多年,什么样的尸体都见识过,唯独没见过眼前这样的,分尸案常有,多是凶手为了掩饰罪行隐瞒死者身份或者就是泄愤,但不管是哪一种,杀人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更不用说碎尸,在处理的时候都会慌乱和紧张,心理素质再好的凶手也会在尸体上给我留下线索,可眼前的这一具却出乎意外。

尸块的长度五厘米,宽度五厘米。

不是一块,而是所有的。

每一块的切割面都相当整齐,在已经发现的人骨里,不管是较软的肋软骨,还是骨质坚硬的股骨或者是尺骨,都保持得分毫不差的精准,在人骨的边缘处我甚至能找到打磨的痕迹,而人肉部分迄今为止我没找到一块皮肤,可见凶手是先将死者剥皮后再分尸。

我仔细留意过皮下组织,除了腐烂和清理时候的损伤外,再也找不到任何一点破裂的痕迹,楚天启在清理尸块的时候很震惊地告诉我,即便是现在一流的外科医生也很难做到如此精细的人皮分离。

我心中默认了楚天启的话,这凶手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而是在雕琢一件他心目中的艺术品,这需要极高的外科解剖技术和超乎常人的耐心以及麻木的冷酷。

因为没有皮肤,在找到的尸块中所发现的指头无法提取指纹,头也没有下落,所以这具并不完整的尸体就凌乱地堆积在三号解剖台上,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拼凑这些尸块。

每具尸体都有编号和名字,这一具女尸的编号是07463,至于名字一栏一直是空白的,直到有一天我在上面写下。

积木!

我就像堆砌积木一般在拼凑这具人肉拼图,凶手把解剖的技艺发挥到超乎艺术的高度,我努力还原着死者完整的躯体,也努力在这场游戏中寻找线索。

只不过……

我一无所获。

云杜若是我少见能长时间待在解剖室里的女人,她的专注多少有些让我钦佩,都说女人的美貌和智商成反比,云杜若成功地推翻了这个观点,在我完成初步尸检后,她根据验尸报告得出的分析和我想的如出一辙。

凶手具备娴熟的外科解剖知识,如此精密的分尸应该是一个人单独完成,这需要极大的体力,所以凶手应该是男性,年龄介于25-35之间,如此仔细的杀人分尸,需要极其安静和隐蔽的场所,因此凶手拥有私人场地,可见凶手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如此有耐心的一个人完成分尸,说明凶手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现实中比较孤僻的人。

第三章 忘川小栈

尸检过程中唯一的发现是在一块尸骨中找到一张缠绕在上面的纸,深黄色,由于被水浸泡过,上面的字体大多都模糊,纸上有斑驳的红色颜料,经过化验是朱砂,而在纸张右下角还能依稀分辨出道缘堂三个残缺的字。

入行这些年,我早已过了热血沸腾的冲动,仅有的棱角也被这解剖室里各种各样的尸体打磨得圆滑,恪尽职守这四个字被我诠释得淋漓尽致,除了验尸我极少过问案件的其他事,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根据道缘堂这三个字鬼使神差地去看看。

结果……

烟烫到我的手指,我慌乱地扔掉,屠夫要让我给张松林的自杀案找一个理由,这已经不是我能推脱的事了,既然无名碎尸案和道缘堂发现的自杀案有联系,那张已经破裂残缺的黄色纸或许会提供些线索,不过我首先需要搞明白,那纸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鉴证科和云杜若那队人已经反复研究了好些天,始终没有发现,不过我想有一个人应该可以帮到我。

离开的时候,看见楚天启又戴上新的橡胶手套进来,我一边穿衣服一边问他。

“都下班了,别天天都待在这里面,早晚人都会待傻的,公安局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至于这么拼吗?”

“死者为大,被发现送来的尸块越来越多,及时清理有助于尸体重组,反正我一个人回去也没事,就当是加强业务知识。”

楚天启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哭笑不得,在走廊刚好遇到经济犯罪科的头宋迟,从他身上抢了一包烟扔在楚天启的面前。

“学着抽吧,天天在里面待着,我早闻见你身上有股尸味,熏熏对你有好处,不然以后连媳妇都找不到。”

楚天启谦逊地点点头,我关门出去的时候,宋迟拍拍我肩膀,对着解剖室努嘴。

“天启这小伙挺不错,做事比说话多,你教点好的,别到最后都和你一样变成油条了。”

“管好你自己吧,这才刚开始,时间长了指不定比我还油。”我不屑一顾地冲宋迟笑笑。

我调过来时间并不长,朋友多是局里平时几个说的起话的人,宋迟算一个,不过我一直相信有利益往来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

所以我一直坚信韩煜不是我朋友。

他是我房东。

刚调过来的时候,局里的宿舍紧张没我住的地,屠夫特批局里经费每月补贴我住宿费让我在外面自己租房子,就那点钱三环之内是不用考虑了,我喜欢安静又不愿意和人合租,在报纸上找了好些天,看到一间满意的房子,独门独院而且房租低的让人不敢相信。

地址上写着极乐街二十五号忘川小栈。

我不知道是这地址吸引了我还是那房租吸引了我,生怕去晚了就被人租走,当天下午特意请假过去,到了才明白地址的含义。

这是一条建在殡仪馆旁边的街,居民多忌讳所以这一带人烟稀少,极乐街两边都是贩卖各种殡葬用品的店面,忘川小栈就是其中一间,只不过名字文雅了些,说到底就是寿衣店。

想象中寿衣店的老板要么是像龙婆那样面无表情脚下轻飘阴森的老妇人,要么就是弯腰驼背瘦骨嶙峋阴冷的老头,可从店里出来的人着实让我有些意外。

韩煜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大,二十五六的样子,那是一张很俊美的脸,像是一块精心雕刻的美玉,怎么看都找不出一丝瑕疵,男人有这样的脸多少有些让我妒忌。

“你好,我叫韩煜。”

他的笑很自然,透着一股玩世不恭的不羁,给人很随和的感觉,在这条没多少活气的大街上,如同一缕阳光让人很惬意,我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好感,隐约又想起阿炳的话,百鬼送子,注定要和死人打一辈子交道,如今就连住的地方也和死人有关,好像冥冥之中我依旧在印证阿炳的话。

一簇雪白在韩煜身边窜动,我低头看见一只周身银白如雪的动物游走在韩煜身边,警觉地注视着我,目光中透着高傲和冷艳的气息,完全没有像一般宠物那样露出期盼抚摸或者挑逗的欲望,我看的出,那是对我的审视,而且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很少在动物眼中看见这样的眼神。

竖起的尖耳,长长的嘴巴,还有那双暗红而妩媚的眼睛,我有些惊讶地指着那团银雪,还没来得及开口。

“博美,我养的宠物。”韩煜在我开口之前就说了出来。“体型大了点,不过很温顺,一个人住太孤单,一直都是它陪着我,哦,它叫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