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遍萌物_75(1 / 2)

穿遍萌物 何书 2083 字 5天前

放下碗的王雪枝点点头,看到赵嘉俪已经停下筷子很久了:“还吃吗?”

赵嘉俪摇头,王雪枝主动站起来收拾碗筷:“我来洗碗,谢谢招待,菜很好吃,很地道。”其实王雪枝口味重,赵嘉俪做的菜很有夏都特色,但是对于口味重的王雪枝来说,偏淡,当然,为了不得罪人,王雪枝不会直接说出来,不过除了偏淡这一点外,美味度还是很不错的,看乐乐就知道,小家伙吃饭不挑食,觉得好吃的会多吃一些,不好吃也会勉强自己把碗里的饭吃光,因为王雪枝告诉过乐乐,想要得到健康的身体,像别的小朋友那样自由自在的奔跑,就不能挑食或者不按时吃饭。

乐乐本来小口小口的喝着汤,一点声音都没有,看到奶奶开始收拾碗筷,双手抱着碗把最后几口一口气喝完,跳下椅子,抱着碗跟在奶奶好后面走进厨房。

王雪枝把碗放进水槽,接过孙子递过来的汤碗:“你急什么,奶奶又没催你。”

乐乐笑了笑没说话,踩在小凳子上伸着头在水龙头前撩水洗嘴巴和手,把洗手液轻轻的挤在手心,仔仔细细的搓揉,王雪枝没管他,等他洗完了才用毛巾给他擦干净,然后开始给他热牛奶。

乐乐跑回客厅,客厅其实就是睡觉和吃饭的地方,窗户两旁各一张床,创两边一人一个小柜子,离厨房门口比较近的地方放着一张折叠桌,吃饭的时候就拿出来打开,这就是饭桌了。

此时吃过饭,赵嘉俪已经把桌子收起来靠在墙边,正靠在椅子上看着电视,一边低头看看手机,似乎在跟人聊天,打字的时候翘着嘴角笑,扭头看到乐乐,笑眯眯的冲乐乐招手:“来乐乐,来奶奶这里,今天的菜好吃吗?”

乐乐点点头。

是好吃的,很久没有吃过这种家常菜了,记得上次吃,好像是在顾衍家,安姐的厨艺真的是很棒啊!

赵嘉俪看到他的笑容,心里软得不得了,伸手捏捏乐乐的小脸,轻声对他说:“昨天晚上,谢谢乐乐啦,乐乐是个好孩子。”

等王雪枝刷完碗出来,赵嘉俪拍拍旁边的椅子让她坐下来:“刚刚你还没回我呢,你们每天都去摆摊?能赚多少钱啊?”

王雪枝顺了下头发说:“是啊,卖些发卡,手链,皮筋,扎头发的小姑娘们用的东西,反正下班早,闲着也是闲着,赚个酱油钱。”

“我看你是瞎折腾,咱们这工作是难得没别的地方那么累,大家下班回来不是去搓麻将就是去跳舞,你倒好,累死累活的扛着东西去广场卖,也不怕遇到城管。”

城管早遇到过了,王雪枝笑起来:“跑得快,城管来了也不怕。”

赵嘉俪哈哈大笑一声,“你几岁啊,怎么这么有意思。”

两人一说年级,赵嘉俪笔王雪枝小两岁,赵嘉俪从善如流的叫王雪枝:“雪枝姐,明儿别摆摊了,跟我去跳舞,那地方可比摆摊有意思,把乐乐也叫上,玩嘛。”

再三婉拒了赵嘉俪的邀请后,让乐乐喝了牛奶,王雪枝给乐乐洗完澡,不用哄,小家伙就自己钻进被子里闭起眼睛睡觉。

王雪枝坐在床头,看着闭着眼睛的小家伙,心里是很心疼的,哪家的宝宝跟她家的乐乐这么听话?哪个不是调皮捣蛋惹人厌,唉,这孩子命苦啊。

时间不多了,她要加紧赚钱,给孩子攒手术费,她的乐乐这么懂事,真希望他能够更加自由的体验这段人生。

第二天下了班,王雪枝照例拎着自己用黑色大塑料袋装起来的小饰品,拉着乐乐去坐地铁。

王雪枝在夏都一年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敢碰,什么都不懂,什么都稀奇,到现在也可以拎着东西抱着孩子,挺着背,天不怕地不怕的走过去,遥想当初她第一次坐地铁,紧张的不住搓着手,微弯着腰垂着脸跟在同事的后面,生怕跟丢了,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王雪枝拎着袋子,背着乐乐,乐乐手里拿出公交卡,小小的身体压下去,伸手在电子感应器上刷了一下,门开了,王雪枝背着乐乐快步走过去。

乐乐被颠了几下,咯咯笑着搂住王雪枝的脖子,王雪枝回头蹭了一下乐乐的脸。

等到了地方,乐乐自觉搬着小板凳坐在用布拉出来的小摊子,帮忙拿夹子,他手里拿着个草莓夹子,摊子还没摆平整,就有之前买过的顾客走过来。

“奶奶,今天好早啊,帮我拿两个小兔子夹子,我同学昨天看到我的,非让我给她也带几个回去。”

王雪枝连忙扬起笑脸,哎了一声,在黑袋子里拎出一个小塑料袋,再从小塑料袋里拿出两个小兔子发夹,发夹俩俩用透明塑料袋包在一起,递给看起来只是初中生的小女生。

小女生的刘海用昨天在王雪枝这里买的小兔子夹子,衬得粉白的小脸更加可爱,乐乐拿着草莓发夹在小女生的眼前晃了晃,一副:“这个也很好看哦,要不要买!”

小女生已经不是第一次过来王雪枝这里买发夹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乐乐,看到乐乐冲她晃手,噗嗤笑出声,凑过去,抱着书包蹲在乐乐旁边,拉着乐乐的小手说:“乐乐,是想姐姐买这个发夹吗?”

乐乐点点头,伸出手摊开给小女生看手心里放着的草莓夹子。

是真的很可爱,乐乐觉得很适合这个小姐姐。

哎呀,叫这么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小姐姐,乐乐内心有一点点的不习惯,毕竟他的灵魂可是很沧桑的……

内心想东想西,外在保持着天真可爱。

乐乐的回应让小女生开心不已,爽快的拿起乐乐手里的草莓发夹对王雪枝说:“奶奶,这个我也要,一起付账。”